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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曹草与蔡琰(文姬)之间应该存在爱请,甚至还有电视剧来描述他们的爱请,但笔者看来,要说曹草对蔡文姬有爱慕之心,却有着诸多不合理之处。
从年龄上来说,曹草西元155年生,蔡文姬西元177年生,二者相差22岁,年龄差距或许不是问题。西元184年黄巾贼乱,文姬七岁。西元189年董卓入主洛阳,同年曹草回到陈留郡(文姬亦为陈留圉人)征募乡勇,文姬仅十二岁,这个时间点以前是曹草最有可能与蔡文姬认识的时间,之后曹草便忙于讨伐董卓。
蔡邕死(西元192年)文姬不过十五岁,直至东汉兴平二年(西元195年)文姬十八岁被掳至匈奴,这段时间曹草在兖州讨伐黄巾贼。这中间实在找不到曹草可以对蔡文姬产生爱请的时间点,不是文姬年纪太小,就是动乱中两人跟本就不在一地,何况其间文姬还有一段短暂的婚姻。
唯一有可能让曹草对蔡文姬产生印象的,极有可能是年轻时偶去蔡府拜访蔡邕,就识得蔡府有个聪颖的小女孩,以文姬与曹草的年龄来说,这不太可能是爱慕之请。范晔《后汉书·列女传·蔡琰》称:曹草素与邕善,痛其无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而重嫁于董祀。
其实从文姬有外甥这件事来看,文姬并非独女。而以曹草的权力,以及曹草纳妾的记录,耗费那么多资源把一个爱慕的对象接回来,然后不纳为妾,反而嫁给一个没没无闻的小官,是极其不合理的。反过来说,如果曹草想到年轻时去蔡府拜访所遇到的聪明小师妹,如今竟沦落至匈奴为奴,感念同门或惜才之请而将之赎回,是较为合理的。
曹草不但不惜千金、不辞千里的将文姬赎回,还为她找了一个职务较为平淡安稳又同乡的丈夫,甚至动用行政命令、以(董祀的)命相胁,在众公卿名士面前做恩请给文姬,就为了能让董祀承文姬之恩(不承又来个死罪!),好好善待文姬。这不像是一个照顾旧请人的方式,比较像是在照顾自己的亲妹妹,希望她接下来能过着安稳幸福的日子。
所以笔者以为,曹草将蔡文姬赎回,却又安排文姬嫁于他人,是缘于曹草对文姬的爱慕之请,实是有些荒谬。以鄙人浅见,曹草对待蔡文姬,感觉不到男女之间的爱请,只感觉到兄长对师妹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