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趣历史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古代女囚犯和衙役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众所周知,我国古代的很多刑罚都是非常残酷的,摧残的不仅仅是囚犯的身体,还有经神方面的摧残,让那些囚犯们难以忍受。那相比起极刑,流刑虽然是次一级的刑法,但是对犯人的身体和经神上的长期折磨,也让他们谈之SE变,甚至有的囚犯宁可选择死亡,也不愿意接受流放。
在元朝时期法律规定,如果犯人是南方人,就要流放到北边;如果犯人是北方人,那就要流放到南边。那些被流放的犯人到达目的地后,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要么参军守边,要么屯垦荒地,总之他们是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得。至于清代的流放犯人,往往还要被许给披甲人为奴。
那时候流放的犯人不仅要走几千里的路,而且路上还要戴着沉重的枷锁,非常痛苦。有些犯人甚至都走不到目的地,要么累死,要么会选择自杀。他们只要是被流放,就意味着离开家乡和亲人,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再回来了。而那些流放犯人的差事,也是非常苦的,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衙役们却相当积极,尤其是流放女囚。
一般来说,古代流放的犯人时,会有两名衙役负责押送,虽然他们不和犯人一样手戴枷锁,但是也要步行几千里,或者是搭乘囚车,路上也是很辛苦的,而且押送完还要返回,这前后的时间应该是比较折腾的事儿了。那为什么这些衙役们还要抢着去押送?其实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和正常的工作相比,押送犯人更加轻松自在。衙役们在清朝的官制里面,算是“未入流”,地位非常之低,而且薪水全靠县令私人发放。在衙门供职期间,他们的工作非常辛苦,每天要早起,还要长时间站立在公堂上或者在外抓捕犯人,很少有时间休息。相比之下,外出押送犯人虽然很辛苦,但没有被人管制,想偷懒就可以休息一下,途中的所有事儿还是由自己负责。
第二,相比起正常工作,押运犯人更加挣钱。由于衙役的地位非常低,每个月挣的工资也很少。如果他们外出押送犯人,家属为了避免他们在途中有意刁难,一般都会给他们塞一些银两,押送这一次所得的钱就相当于他们一年的工钱了。尤其是女囚犯的家属,他们担心在途中被衙役所侵犯,还会给他们多塞一些银两,所以他们更愿意押送女犯人。
第三,和正常工作相比,押运犯人更加舒适。被流放重罪的犯人,一般都是大户人家或朝廷官员,他们都有很殷实的家底,加上身子娇贵很少能吃苦,所以家属会给他们安排马车,这样这些衙役们也不会太辛苦。把犯人送到目的地后,坐着马车返回。在路途中,也会有人帮他们把住宿和吃的都打点好,和在衙门上班相比,他们押送犯人还算是一件美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