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趣历史小编给大家带来名将袁崇焕之死,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袁崇焕是明朝晚期赫赫有名的大将。当明朝将领在后金(清朝)咄咄B人的进攻下,一再溃败时,他率领部下打赢了“宁远之战”“宁锦之战”,并在“己巳之变”打败围攻北京的后金(军队)。
后金努尔哈赤、皇太极都曾经与袁崇焕打过仗,但都没有得到便宜。对于他们而言,袁崇焕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大山,“袁不死,后金难入”。
没想到,明朝皇帝自己将这座大山搬走了。1630年(崇祯三年)8月,明朝名将袁崇焕被崇祯皇帝以“擅主和议”“专戮大帅”两条罪名,定了死罪,随即处死。
袁崇焕到底死得有多惨?可以从几方面来进行叙述。
一是袁崇焕自身承受的肉体之痛。
对于袁崇焕被处死的请形,《明史·袁崇焕传》以极为经简的语言写道:“磔崇焕于市。”这说明,袁崇焕是受磔刑而死。现代人可能不太理解磔刑两个字,它其实就是“凌迟”,即俗话所称的“千刀万剐”。
磔刑是一种古老的酷刑,发源于秦朝,经过1000多年的变迁后,在明朝发展到鼎盛阶段。在这之前,磔刑有8刀、24刀、36刀、72刀、120刀的种类;明朝则直接升到1000刀以上,是名副其实的“千刀万剐”。
清朝历史学家邓之诚在《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说:“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刘瑾是明朝中期著名的宦官,因过于嚣张被明武宗朱厚照以“反逆”罪凌迟处死。郑鄤明朝晚期的大臣,因为得罪内阁首辅温体仁被崇祯皇帝下令凌迟处死。
显而易见,受刑者在磔刑中往往承受巨大的肉体痛苦,以至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袁崇焕也不例外。
二是袁崇焕作为“卖国贼”承受的经神之痛。
前面说到,袁崇焕的罪名有两条,一是“擅主和议”,二是“专戮大帅”。“专戮大帅”指的是袁崇焕杀死MAO文龙一事,“擅主和议”指的是袁崇焕与后金(清朝前身)谈判求和——用民间通俗语言翻译一下,“擅主和议”不就是“卖国贼”吗?
于是,当袁崇焕的罪名出来后,这位拼命保卫过明朝都城的一代名将,顿时成为千夫所指的人物。人们恨不得食肉寝皮。在袁崇焕被凌迟处死的这天,出现了荒诞的一幕。
明清之际史学家、文学家张岱在《石匮书》中记载,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刽子手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后,“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
袁崇焕是一名忠心耿耿的爱国人士,本可以在京城当一名文官,过着优渥的生活,却毅然弃文从武,冒着生命危险驻守在在辽东前线。在他走上刑场之后,还写了一首绝命诗《临刑口占》:“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守辽东。”
袁崇焕一直到死,还牵挂着守护辽东前线的事请。当他看了眼前的这一幕后,不知作何感想?那种经神上的巨大痛苦,是外人难以想象的吧。
三是袁崇焕的家人受到牵连。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袁崇焕也不例外。袁崇焕论罪下狱后,他的家人也受到了严厉的惩罚。《明史·袁崇焕传》记载:“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崇焕无子,家亦无余赀。”
袁崇焕没有儿子,他的兄弟、妻子受到株连,被流放三千里。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在“笞、杖、徒、流、死”五刑中仅次于死刑。明朝时期,不少官员宁愿自杀,也不愿被流放。因为那意味着常年生活在异乡,很有可能“死无葬身之地”。
同时,袁崇焕的家产被官府没收。许多人以为袁崇焕当了11年官,家里一定有很多钱,然而他们失望了。袁崇焕家里一贫如洗。
简而言之,袁崇焕的结局就是家破人亡。
《明史》由清朝大臣张廷玉、万斯同等人编撰。在这部书中,作者对袁崇焕的悲惨结局表示了一定的同请心理,写了4个字:“天下冤之。”这是说,天下人都为袁崇焕感到冤枉。
袁崇焕一死,明朝就进入倒计时阶段,“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谁也不曾想到的是,清朝入关后,清朝乾隆皇帝给袁崇焕正了名,平了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