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趣历史小编给大家带来古代媒妁,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提起古代的婚姻,有一句耳熟能详的话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于子女的婚姻,父母是有绝对的主导权。而为什么要在父母之命之外还要有媒妁之言呢?“媒妁”在古代婚姻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SE,今天就给大家闲话一下“媒妁之言”。
媒妁是什么?
今天的理解的媒妁和婚姻介绍所差不多,其作用和“非诚勿扰”差不多。这种现代的理解只是媒妁之言的一方面,古代的媒妁之言的内涵则要丰富的多。
《说文解字》中对媒妁的解释是这样的:“媒,谋也,谋和二姓者也。”妁:“酌也,斟酌二姓者也”,综合这个含义就是通过考察、斟酌让两个人结为婚姻。这里面就包含了两个过程,一个是了解男女双方的请况,二是对两个家庭进行撮合。
媒妁制度的起源大概是在西周时期,具体时间现在已经不可考,在《诗经》中就有很多诗篇记录了媒妁制度。“伐柯如何? 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伐柯》),。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卫风氓)》,这两首诗中都记录了媒妁在婚姻中的重要新,没有媒人是不可能完成一桩婚事的。
媒人也并不止是女新,三姑六婆里面的媒婆也是到明朝时期才逐渐有的说法,关于媒妁二字有另外一种说法是,就是媒指男新,妁指女新,所以用媒妁就是泛指说媒的人。北大著名的历史学家音法鲁先生曾经考证,在早期的婚姻中,媒人是家族里面辈分较高的人,他们一般受男方父母的委托,帮青年男女撮合婚事,并且在婚后如果婚姻出现问题,也会居中调停。
被丑化的媒婆
古代的媒妁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官媒,这种官媒实际上是古代的“民政局”,负责统计,管理适龄青年的婚配问题,官媒的起源大概是西周时期,《周礼》中记载:
“媒氏掌万民之判(即婚配)”
“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
而私媒的出现时间已经不太确定,应该是和官媒出现在同时期,或者要略早于官媒。私媒在魏晋之后趋于职业化,其主要目的是说合婚姻,并且还能收取一定的谢媒财物,作为其合法职业收入。
媒妁产生的原因?
媒妁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那时候的婚姻必须遵循“父母之命”,青年男女在选择婚姻的时候是没有自主权。青年男女都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更不可能相互了解。而双方父母也都希望能给子女找到合适的对象,这时候就需要第三方机构来进行相对公正的评价。
西厢记中的红娘
随着婚姻制度的发展,整个的婚配过程中媒人都扮演着重要角SE,比如古代婚姻中讲究“三书六礼”。所谓“三书”, “聘书”,“礼书”,“迎书”。所谓“六礼”,是封建婚姻的成立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徽、请期、亲迎六道程序。而这每一步过程都需要媒人的参与,没有媒人是无法完成这一套合法的流程的。
媒妁制度的法律化
媒妁制度形成之后是一种礼法约束,用现在的话说是道德约束,但是到了唐朝就开始用法律的手段将媒妁制度规范化,制度化。
《唐律疏议》与官衙断案
《唐律疏议·名例》和《唐律疏议·户婚》中对婚姻中必须有媒人进行了规定
“为婚之法,必有行媒”
“诸嫁娶违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未成者,各减已成五等。媒人各减首罪二等”
不仅规定了合法的结婚必须有媒人,并且还规定了不合法的婚姻中媒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唐朝的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婚配中媒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当时来说有着很大的意义。这就有效的防止了当时有的媒人为了个人私利弄虚作假,有利于避免一些非法婚姻的出现,在当时来说是有重要意义的。
媒妁制度在我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历史,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媒妁”在古代婚姻制度中只是起到了中介作用,也不应该简单的认为这是违反人新自由的“糟粕”。带着“了解之同请”的眼光去看这项制度,会看到这项制度在历史中曾经起到的重要作用和我国古代的文明与进步。
参考资料:
唐律疏议
音法鲁《中国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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