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时休息,“午饭后不吃饭”是中华民族一个深刻饮食观念。人们每天吃两顿饭的习惯几千年来就继承下来了。这就是所谓的“圣贤和百姓一起吃饭,饮食开始”。当然,无论哪个朝代的贵族就不能同日而语了,毕竟阶级成分不同。
据野史考证,到了明朝,特别是万历时期,人们的衣食住行都很好。十元大米、猪肉和其他家禽已摆在桌上。上流社会与商家对衣食住行仍十分挑剔,但前元时期的民间人士与钱财早已是上流社会了。
大家不妨看一下明万历末年老百姓生活请景
(明朝的日常百姓生活)
予生明万历四十六年戍午八月二十六日卯时,父母俱廿三岁。四方乐利,又家海角,鱼米之乡。斗米钱未二十,斤魚钱一二,槟榔十颗钱二文,著十束钱一文,斤内、只鸭钱六七文,斗盐十文,百般平易。
白话文的话可以解释一下他的内容:
我出生在明万历四十六年,也就是明朝的万历末年,父母那时候二十三岁,四方安居乐业,且我家住在靠海的地方,是一个鱼米之乡。购买一斗米不到二十文钱,买一斤鱼才一二文钱,买十颗槟榔只需要二文钱,机和鸭六七文,盐十文,有很多交易方式。从这个解释不难看出,在明朝的万历年间后期,老百姓不但丰衣足食且又安居乐业。物价平稳,农副业十分充足,油盐酱醋柴,可以平等自由交易。
明末,人们说万历皇帝比汉武帝和唐宗皇帝好多了,是个圣人。
大多数的穷人生活在这个年代,感到非常的幸福。各种苦力都取消了,缴纳的税也很少。一石稻米才一千文钱,每年两次成熟。 农民们都能吃饱饭,文人墨客们能够安心做文章。各行各业三教九流都有自己谋生渠道,非常的幸福。
通过以上介绍,不难看出无论是贵族社会群体、工商业人士,还是普通百姓,他们都对当时的生活感到满意。
至于明朝人每天的饭量,这个问题与我们现在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不同,根据他们的状况和生活环境、工作和睡眠时间来决定他们的饮食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