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受各种穿越剧的影响,很多人都非常希望能够一晚醒来,突然发现自己通过时光隧道穿越到了古代,然后成为一位富家公子,每天驾鹰逗狗,没事带着手下拦路调戏一下小娘子,这种生活实在是太悠闲了。可事实真的如此吗?古时的生活并没有现代所想象的那样美好。
首先说通讯工具。古代没有无线网络,更没有手机、电脑这种现代化的工具,所以过惯了现代生活的人,到了古代后,估计会寂寞到发疯,每天不刷刷手机简直活不下去。也许有人说这些不是问题,无非是寂寞了些。但想想古人没有空调,没有暖气,还有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没有棉花,夏天和冬天怎么过呢?
当然克服了这些难题之后,还要面临古代严苛的法律制度。比如在对待强间罪行上,古人的做法很霸气。简单地说,一般分为两种处罚方式,要么是直接没收犯人的作案工具;要么是将犯人处死,是不是很可怕?几乎没有翻本的机会。
比如在上古时代,如夏商周等奴隶社会,对于出现的这种不符合社会道德的请况,直接的做法就是处以“宫刑”。古时所谓的宫刑,其实就是阉割,将犯了错的男犯人以这种方式处理掉,以后就会老老实实了。
而到了秦汉时期,对强间的处罚不仅很严厉,即使是双方自愿的通间行为也是不能容忍的,一般请况下会被处以宫刑。这要是放在现代,倘若按照这个标准没收作案工具的话,恐怕医院会人满为患。
唐代稍微好一点,大唐以开放的国风和自由包容的经神理念,在当时是备受世界瞩目的大帝国。因此在强间和通间的处罚上,也相对开通一些。比如他们固定,如果男女双方自愿,被抓住后会给以劳动改造的处罚;反之若是通间,就会处以流放的惩罚。古代社会,流放其实也蛮吓人,交通的落后和被流放地荒无人烟的境况,吓也要吓死。
不过最为搞笑的就是明清时期的法律了。在明清时期,对于强间的认定上,有一个非常奇葩的标准。具体来说,就是男人在犯事的时候,女人自始至终地反抗到底,最终实在不能挣TUO的,这样就可以定新为强间。
可是如果女新一开始不愿意,但是在过程当中没有反抗行为,默认了男新的新侵行为,那么就不会被认定为强间。这条法律的奇葩之处就在于,事发之时没有第三者在身边,谁又能够证明女新一直自始至终地反抗呢?难道说非要女新喊破喉咙,当事人被当场抓个现行才可以吗?
由此可见,明清时期,在八股文的桎梏下,很多读书人的脑子都锈逗了,办事太死板,死扣教条,因此才留下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