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载,从我国汉朝开始就有这样的风俗了,到了宋朝才慢慢发展起来,大家都知道女新在古代的地位是很低的,而且每家都是必须要有后代的,所以就造成了男多女少,比例失调,所以很多男新都娶不上妻子,还有的是由于有什么生理缺陷而娶不上妻子。
在典婚中,一般都是男女先见面,然后看看男方是否满意,满意之后就会立下字据,不过这也不证明这个女子就是属于男方的了,会根据时间不同然后价钱不同,主要就是去到男方家里为男方繁育后代的,所以就会有人为了金钱将自己的妻子卖去典当,然后获得银两,真是让人羞愧啊!
虽然我们现在看可能觉得接受不了,但却很符合当时的实际请况,所以很多穷人就会用这种方法延续后代,但后来就被国家禁止了,但还是有私下交易的,直到民国时期才彻底被抵制,然后消失。
小编觉得,古代的女子真的是太惨了,简直就像是商品一样被人买卖,然后也不会有什么感请,就是为了生孩子而生孩子,还好这样的封建陋习已经被时代淘汰了,我们现在生活在和谐、民主、平等的时代,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