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条约》(Jay's Treaty)是1794年美英双方签署的友好、通商与航海条约。因美方代表美国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而得名。
1794年,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为了避免战争,缓和同英国的关系,派遣约翰·杰伊去轮敦与英国签订杰伊条约。
历史沿革
1794年美英签署的友好、通商与航海条约,因美方代表,美国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得名。
1783年《巴黎和约》签订后,英国虽承认了美国的独立,但双方并未实现真正和平。英国在美国的驻军、美国在法国支持下对英国的私掠以及英国为镇压法国大革命而采取的劫掠美国船只的行为,使得美英走到战争边缘。为缓和美英关系,和平解决双方争端。
1794年5月,美国派特使约翰·杰伊赴英谈判,并于1794年11月19日在轮敦缔结《杰伊条约》,条约规定:
条约规定
1、英国于1796年6月1日前从美国西北地区撤军;
2、英国赔偿被其劫掠的美国船只的损失;
3、密西西比河向英美两国开放;
4、美国禁止在美国港口装备针对英国的私掠船;
5、美国在英属东印度群岛享受贸易优惠;
6、只准许美国以载重70吨以下的船只同西印度群岛进行贸易,且不得进行棉花、可可、食糖等商品的贸易;
7、双方同意成立联合委员会以确定美国同英属加拿大间的边界。
条约解读
《杰伊条约》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它承认了英国在北美大陆内河航行的自由和在西印度群岛贸易中的优势地位,使美国丧失了自己在领土主权和贸易方面的部分利益,因此在美国国内引发了以亲法的民主共和党为主的广泛不满。
然而,条约使得美英避免了在独立战争结束后的短时期内再次爆发战争的危险,使美国得以暂时置身于因法国大革命而引发的欧洲战事之外,为独立之初的美国赢得了一个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
1795年6月24日,除西印度群岛的贸易条款外,《杰伊条约》被美国参议院批准。《杰伊条约》的签订,使得原本与美国存在同盟关系的法国大为不满,美法关系就此开始恶化,终致爆发了1797年的XYZ事件和1798-1800年的美法准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