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之后,中国签订的最耻辱的一个“卖国”条约就是袁世凯和日本签订的《二十一条》了,日本借欧洲各国都在进行一战,无暇顾及东方的时候,企图把中国的领土、政治、军事及财政等都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的二十一条无理要求,这些条款称中日“二十一条”。
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觐见中华民国的大总统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政府“绝对保密,尽速答复”。在接到日方“二十一条”后,袁世凯作为一国总统,对日本提出如此苛刻的条款,是很机愤的。
但是当时的中国实力对比日本来说,还是太过于弱小,根本不敢直接拒绝日本,欧美国家根本无暇制衡日本和中国,更何况英法国家还需要日本来解决远东地区的德国实力;如果此时开战,结局很有可能比二战时期更糟糕。
当晚,袁召集紧急会议,国务卿徐世昌、陆军总长段祺瑞、秘书长梁士诒、政事堂左丞杨士琦、外长孙宝琦、次长曹汝霖等出席。次日至21日,又连续开会三天,详议对策。在领土和主权问题上,袁世凯表态坚决拒绝。
在历经84天的谈判中,前后会议25次,会外折冲不下20余次。从谈判时间之长,我们即可看出交涉之艰辛。袁世凯及北洋核心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让日本废除了在领土和主权等核心层面上要求,但是依然还是被迫签订了耻辱的《二十一条》,或许不应该叫《二十一条》了,而是《中日民四条约》。
但是当时的学生、知识分子们是盲目的,其实当时如果中国在“巴黎和会”上签字的话,对中国是利远远大于弊,但是有些国家不希望中国借此机会壮大,于是不断煽动动乱,最终中国没有在“巴黎和会”上签字,理所当然的也没有享受到战胜国“红利”。
当时的学生和知识分子不知道说是“弱智”也好,说是“不懂国事”也罢,打出“誓死力争,还我青岛”、“收回山东权利”、“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废除二十一条”、“抵制日货”、“宁肯玉碎,勿为瓦全”、“外争主权,内除国贼”等口号;如果当时真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知道这些游行的人中,有几人敢上战场,几人做汉间?
并且要求惩办交通总长曹汝霖、币制局总裁陆宗舆、驻日公使章宗祥,学生游行队伍移至曹宅,痛打了章宗祥,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数理部的匡互生第一个冲进曹宅,并带头火烧曹宅,引发“火烧赵家楼”事件。
这里主要说说被烧了家的曹汝霖,曹汝霖真是“卖国贼”吗?他能决定签不签《二十一条》吗?没有实力,如果当时拒绝日本的要求,后果这些学生知道吗?没有飞机大炮和战舰,拿什么来抵抗当时已经跻身世界列强的日本?
1915年5月9日,曹汝霖等将“二十一条”亲送日本公使馆时,曹汝霖也是“余心感凄凉,若有亲递降表之感”。
曹汝霖在回忆录《一生之回忆》中对这段历史记述道:“此次会议,我与陆子兴(章宗祥别号)总长,殚经竭力,谋定后动……日本提之二十一条,议结者不满十条;而第五项辱国条件,终于拒绝而撤回。会议结果,虽不能自满,然我与陆总长已尽最大努力矣。”“世人对此交涉不究内容,以讹传讹,尽失真相。”
上世纪20年代,由曹汝霖发起,共有20多人出资,在阜城门内白塔寺沟沿建了一所医院,取名中央医院。医院落成并买进所需医疗器材后,尚余20万元,存在由曹汝霖代管的新亨银行。中央医院属于慈善新质,用这20万元支撑医院的开支,穷人来看病,一概不收医疗费。
曹汝霖主持中央医院达十余年,日军侵占华北后,曾想强占这家医院。曹去找日军交涉说:“这家医院原来是私人经营的,而且是慈善新质。”日军方罢手。抗日战争时期,曹汝霖不与日本人合作,拒绝担任伪政府总理大臣一职,后被动挂上伪华北临时政府最高顾问、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等虚衔,但并未给日本人出力,算是保持了晚节。
时至今日,学术研究越来越多地显示,袁氏在对日“二十一条”交涉中固然饱含屈辱,但实在谈不上“卖国”。
签订《二十一条》被袁世凯视为“奇耻大辱”,他告诫国人说:“经此大难以后,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本卧薪尝胆之经神,做奋发有为之事业。……埋头十年,与日本抬头相见,或可尚有希望。若事过境迁,因循忘耻,则不特今日之屈服奇耻无报复之时,恐十年以后,中国之危险,更甚于今日,亡国之痛,即在目前!”
正是处于警醒后人的目的,袁世凯决定将五月九日定为“国耻纪念日”,并写入教科书,以待后来者奋发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