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伯特·斯宾塞的作品
主要作品有:《政府的适当权力范围》《社会静力学》《社会静态论》《人口理论》《款SE哲学》《心理学原理》《合成哲学系统》《第一项原则》《规范资料》《教育论》《人对国家》《自传》等。
斯宾塞教育论
斯宾塞的教育核心理念主要包括:
1.提倡科学教育,反对古典主义教育;
2.提倡自主教育,反对灌输式教育;
3.提倡快乐和兴趣教育,反对无视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方式。
教育的目的和任务在于教导每一个人怎样去过"完美"的生活。他把人的活动分成五类,并依据活动的种类,确定了教学内容:
一、直接保全自己的活动。它要求了解解剖学、生理学及卫生学。
二、获得生活资料,间接保全自己的活动。除了掌握读、写、算等基本技巧外,还要掌握逻辑学算术、几何学、力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社会学以及外国语知识等。
三、种族保存(即教养子女)的活动。它要求研究生理学、心理学和教育学,以便正确地实施对儿童的体育、智育和德育。
四、履行社会义务。需要研究历史,研究"自然的社会史",即社会发展的现象。
五、满足兴趣爱好和感请的需要的休闲活动。
在教学方法上,斯宾塞反对当时学校中流行的形式主义、经院主义,主张把教学建立在学生的自动新上面,强调兴趣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指出"应该引导儿童自己进行探讨,自己来推论。给他们讲的应该尽量少些,而引导他们去发现的应该尽量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