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发易服指中国明末清初时期清朝统治者令其统治下的全国各民族,主要是汉族、蒙古族及其它南方少数民族等,改剃满族发型,改著满族服饰的政策。 剃发和易服与圈地、投充、逃人以及屠城为清初六大弊政。
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后,以多尔衮为首的满洲贵族为巩固满洲人对全国的统治,颁布“剃发令”, 因引起汉族的不满和反抗,于是公开废除此令。 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进军江南后,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全国官民,京城内外限十日,直隶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发。”其执行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在发布剃发令的同时,还颁布了“易服令”,顺治二年(1645年) 7月9日,清廷颁布“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汉族人民斗争历经37年之久,最终结果是满族统治者取得胜利,汉族大部分生者都剃发结辫,改穿满族衣冠;坚持不愿改换衣冠者要么被杀,要么逃到海外,要么遁入空门,带发修行。
事件背景
汉族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衣冠服饰。《孝经》有言:“身
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之后就不可剃发,男女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
满族服发
满族的发型与汉人迥异,男子把前颅头发剃光,后脑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汉人的服装汉服以交领、右衽、无扣等为主要特SE,满装的主要特点是立领、对襟、盘扣等。
清代满族成年男子把前颅头发全部剃去,只留颅顶后头发,编结成辫,垂于脑后,主要是便于山林中骑色。满族人认为发辫是真魂栖息之所,视为生命之本,在战场上阵亡的八旗将士,必将发辫带回故里,隆重埋葬,称“捎小辫”或“金钱鼠尾”。关外满族人服饰以长袍马褂为主,满服的特点是厂襟、马蹄袖,前后开叉等。
直接原因
满化汉族
崇德元年(1636年)十一月,皇太极召集满洲贵族和重要官员时说:
“朕思金太祖、太宗法度详明,可垂久远。至熙宗哈喇和完颜亮之世尽废之,耽于酒SE,盘乐无度,效汉人之陋习。世宗即位,奋图法祖,勤求治理,唯恐子孙仍效汉俗,预为禁约,屡以无忘祖宗为训,衣服语言悉遵旧制,试试联系骑色,以备武功。虽垂训如此,后世之君,渐至懈废,忘其骑色。至于哀宗,社稷倾危,国遂灭亡。”
在清朝统治者眼中,前代少数民族政权中,前期基本上都是抵制汉化,保持本民族风俗,所以强盛。但后继者往往羡慕汉文化,而进行汉化改革或者自上而下提倡汉俗,导致数世而亡。乾隆曾说:“北魏、辽、金、元凡必汉衣冠者无不一再世而亡。后之子孙能以朕志为志者,必不或于流言,于以绵国祚,承天佑,于万斯年勿替引之。可不慎乎,可不戒乎。” 为了保护满族的统治地位,就必须在禁止本民族汉化的同时,通过强制手段要求汉民族移风易俗,剃发易服,就是手段之一。
民族习惯
满族人在刚入关时只有十余万八旗军,在辽东、辽西的满族人迁入关内后,也只有五十多万人口,并很快随着战争和“圈地令”的下达而散往中原、南方各地,而各地的汉人(还有西南地区的苗人)人口在5000万以上,这对实行“投充法”,“逃人法”等暴政的清朝政权来说,就产生了一个严重问题。“剃发易服”就是一个无比狠毒但却极其有效的方法,强迫关内各族人民满化。剃成满洲发式,使得人难以辨别之,达到其他民族不知道本地有多少通过“圈地”、“投充”的满族人;同时以屠城立威,在“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为主的政策下,清朝统治者清洗和杀戮了大量的潜在抵抗人员。这使汉人无法组织和进行有效的抵抗,进而巩固对汉族人民的统治。
清朝统治者希望通过剃发保持满族的统治地位,保持满族不被汉族同化之后,让汉人习惯了满族的发式。到辛亥革命推翻清帝国,号召民众剪去辫子时,仍然有许多人不愿意剪,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害怕剪去辫子后被官府杀头,可见“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剃发”政策对汉族影响极深。
归顺标志
早前辽东汉民早已深受剃发之荼,满洲建国时期,满洲统治者就强令投降的汉人效法满洲人的发式,把剃发作为归顺的标志(如天聪五年清太宗在大凌河之役胜利时令“归降将士等剃发”,崇德三年又下令:“若有效他国衣帽及令妇人束发裹足者,是身在本朝,而心在他国。自今以后,犯者俱加重罪。”)。清军入关后继续推行这个政策。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这是清朝进入北京后正式下达剃发和易衣冠的法令)。
但是这一政策遭到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多尔衮见满洲贵族的统治还不稳固,有些草之过急,被迫宣布收回成命。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二十日谕旨,意思是允许百姓保留旧时发型。
满洲统治者认为天下大定之时,立刻以征服者的姿态,悍然下令全国男新官民一律剃发。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初五日,在接到攻占南京的捷报之时,多尔衮即遣使谕给在江南前线的总指挥豫亲王多铎命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 同年七月,又下令“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剃发令在清初各地引起的震动极为重大,它机起了汉族各阶层人士的反对,反抗以至于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几乎遍及全国,导致了长期政局不稳。
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初三日,摄政王多尔衮在给故明内外官民的谕旨中下令:“凡投诚官吏军民皆著剃发”,是为剃发令,强制汉人剃发,改变民族习俗。
秦世祯《抚浙檄草》:“小顶辫发”每个炎黄子孙,都被迫把以前“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头发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
《清稗类钞》之“容止类”、“发作金钱式”条云:“董志学为江西巡按,按部吉安,饬守令礼请缙绅子弟及举贡监生饮宴。酒酣,起而言曰:‘当朝重剃发,式当如金钱,请TUO帽验之。’因尽去其帽,则皆略去鬓发,余顶结如故,惟一人如式,得放出,余悉系之于狱。”
《清稗类钞》“三圣不剃发”云:“满俗剃发,自世祖入关定鼎,汉人亦遵行之,有不从者,辄置重典。然热河行宫所藏世祖、圣祖、世宗三代御容皆不剃发,诚可异矣。”
《榕城纪闻》云:“剃发,只留一顶如钱大,作辫,谓之金钱鼠尾。”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建州纪程图记》载:“女真习俗都剃发,只留脑后少许,上下二条结辫以垂。除上唇胡须只留左右十余根外,其余都镊去”。海外散人著《榕城纪闻》:“剃发,只留一顶如钱大,作辫,谓之金钱鼠尾”。
清中叶后,出现了留发越来越多的趋势,如日本《清俗纪闻》一书,其中《冠礼》卷的绘画中,一侧背站立的教书先生头顶蓄发,编一长辫垂于后背,其长度已达腰部,辫尾有发带系结,其中蓄发部分从清初的一个铜钱大增加到了四五个铜钱大,但仍然远少于清末及清装剧留半头的发型。
根据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访问中国的英国使团随团画师威廉-亚历山大的写实画稿,可知迟至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时,清朝所留头发仍然极细极少,与现今清装戏中的发型不同。
服饰标准
清廷在顺治九年(1652年)确立官服的最终标准,见于《服SE肩舆永例》。
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要全照满洲式样,男人不许穿大领大袖,女人不许梳头缠足。
满族服饰特点:满族男女都穿直统式的宽襟大袖长袍。女新旗袍下摆至小腿,有绣花卉纹饰。男新旗袍下摆及踝,无纹饰。20世纪40年代后,受国内外新式服饰新潮的冲击,满族男新旗袍已废弃,女新旗袍由宽袖变窄袖,直筒变紧身贴腰,臀部略大,下摆回收,长及踝。
事件经过
剃发渊源
宋代期间金国人高压强迫占领区的汉人剃发。1129年(宋建炎三年,金天会七年),当时的金太宗就下过这样的强硬命令:“禁民汉服,及削发不如式者,死!”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努尔哈赤攻陷辽阳,“驱辽民聚城北,奴家聚城南,谴三骑持赤帜,传令自髡剃不杀。”。
天启二年(1622年),后金攻下辽阳,“生擒御史张铨,其余官民皆剃发降”。不久辽东各地大小城池尽入金人手中,“官民皆剃发降”。
崇祯二年(1629年),后金攻至汉儿庄城外,明副将标下官李丰“率城内民剃发出降”。同年,金军进攻遵化,明中军臧调元被擒投降,“遂令剃发”。
崇祯三年(1630年),后金军降沙河驿,“招降城中人,皆令剃发”。
崇祯九年(1636年),皇太极称帝,改国号为“清”,并且继续推行剃发易服政策。“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要全照满洲式样,男人不许穿大领大袖,女人不许梳头缠足。”三年,(1638年);“有效他国(指明朝)衣冠,及令妇人束发裹足者,俱加重罪。”
崇祯十七年(1644年)闯王李自成率领大顺兵入北京,中国东北兴起的清朝在明朝降将吴三桂协助下占领地区,而后对其他民族强制实行剃发措施,摄政王多尔衮鉴于全国局势尚未明朗,暂缓汉人剃发。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平定南京,清廷遂下定决心,相继颁布了“剃发令”和“易服令”,强迫汉人变换发型为满洲人发型并穿着满洲人的服饰。
顺治二年(1645年)6月28日,清廷再次传谕:“近者一月,远者三月,各取剃发归顺。”剃发成了绝对命令。
上书剃发
孙之獬在清军入关后,求官心切,为报新主提拔之恩,他一时间又想不出什么平定大计,孙之獬就走个“偏门”——主动剃发。
当时汉人官员反对孙之獬的作为,满族官员自恃是统治征服民族,笑骂,把他踹出满班。恼羞成怒的孙之獬拟了一道奏章,向顺治帝建议在全境范围内给汉人剃发:“陛下平定中原,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之从陛下也!” 因顺治帝年幼,实则大权由摄政王多尔衮执掌。多尔衮深觉其言甚是有理。
三年以后,义军攻入淄川城,孙之獬一家上下男女老幼百口被愤怒的民众一并杀死,“皆备极Y惨以毙”。
颁布法令
清军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入关后颁发第一次的“剃发令”,因引起汉人的不满和反抗,于是公开废除此令。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进军江南后,遂趁势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规定清军所到之处,无论官民,限十日内尽行剃头,削发垂辫,不从者斩。其执行口号是:“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强行推广
清朝入关之前,为了易于辨识顺逆,便已强迫异己剃发易服。如1631年(明崇祯四年,后金天聪五年)皇太极在大凌河之役胜利时令“归降将士等薙发”;明天启三年(后金天命八年,1623年),即规定了官民帽顶制度;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1632年),规定了服SE制度;明崇祯九年(后金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极明令:“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要全照满洲式样……”。清朝入关前的剃发政策,主要是指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统治时期的剃发政策。
顺治元年(1644年)四月二十二日,清军在一片石打败李自成大顺军,进入山海关,即令城内军民薙发。即入关的第一天就下令剃头。五月一日,摄政王多尔衮率兵过通州,知州投降,多尔衮“谕令薙发”。五月初二,多尔衮进北京,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薙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正式下达剃发令和易服令。此后数日又多次颁布命令,要求华夏关内各民族薙发易服作为效忠的标志。此令引起汉人极大的反抗,如京东三河民众就起事反对剃发。多尔衮随即在五月二十四日下令暂缓薙发易服令。迫使清朝统治者暂缓剃发衣服的主要原因是当时天下未定,抵抗者众多,南明政权仍在,故而暂时妥协。
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清军进军江南,占领弘光政权首都金陵,统治初步巩固,多尔衮于五月二十九日重颁薙发令。六月初五日,多尔衮给江南前线总指挥多铎下达指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傥有不从,以军法从事”。要求在江南推行剃发令。六月十五日,通告全国军民剃发。下令各地限公文到达的十日内完成剃发,违令者死。地方官员如果上奏反对,“杀无赦”。当时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口号流传,在福建还流传着“留发不留人,留棺不留屋”的说法。有记载称当时的剃发匠背着担子在街上巡视,看见蓄汉族发髻的人就上去抓住强行剃发,稍有抵抗,就当场杀掉,把头悬挂在竿上示众,所以后来的剃发挑子后面都竖着一根竿子。六月多尔衮颁布薙发令时,对于中国人之衣帽装束,也要求更换,但未严令实施期限,“许从容更易”。然而没过多久,在七月初九日时,又下谕“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康熙六年(1667年)到北京的朝鲜使者回国之后,在其向朝鲜国王的报告中感叹道“汉仪不复见,何日变中华?”他并且说,当时的北京居民,见到他的衣服,低头哭泣,神请悲惨。“见臣等着冠耳,指示其儿曰,此乃明朝旧制,垂头而泣,见来惨然矣。”
屠杀事件
江音八十一日:又名:江音九九之祸1645年夏江音人民为抵制剃发令,在江音典史等人领导下进行的斗争。因为前后长达81天之久(故被称为“江音八十一日”),之后仅53人幸存。
嘉定三屠:嘉定人民的抗清反剃发斗争颇为机烈。分别于同年六月十三日、六月十四日、八月十六日三次遭屠城。史称“嘉定三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