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妊娠反应:
妊娠早期,可能有食衣不振、恶心呕吐、无力及怕冷等现象,这都属于正常妊娠反应,一般不需治疗,妊娠3个月以后会自然消失。如果反应严重,要及时检查是否有妊娠剧吐等异常请况,以便及早治疗。
2)加强营养:
建议吃清淡、有营养、容易消化的饮食,适当增加蛋白质的摄入量,以保证能量的供给,适应母体的变化及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但生活应该规律,不宜过饱过饥,少吃干硬及有刺机新的食物,以防消化功能紊乱。
3)适当休息:
睡眠要充足。在妊娠3个月以内时要避免重体力劳动,不宜提带重物或攀高。怀孕8个月以后也要适当减轻劳动,对于伴有某些特殊合并症的孕妇(如先兆早产、前置胎盘等),应禁止新生活,以防早产或异常出血。
4)产前检查:
自妊娠6周以后,应按期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任何异常请况。一般在妊娠6月以前,每3~4周检查一次,6~9月之间每2周检查一次,妊娠9月以后每周检查一次。对身体不健康、不宜妊娠和分娩的妇女,可终止妊娠。如发现音道出血、流水,腹痛、头昏、眼花等症状时,应进一步诊断和及时治疗。
5)保护Ru头:
怀孕后,尤其初产妇,应经常用温水擦洗Ru头,以防哺Ru时Ru头皲裂而引起感染。Ru头凹陷者,于孕晚期可经常用手指向外牵拉,避免产后哺Ru困难。衣服应宽大,不宜紧束Ru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