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出台《江西省“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从今年三季度开始,在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 河等 “五河”干流天然水域实施禁捕退捕政策 ,探索生态捕捞机制,建立生态渔业发展模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禁捕范围分别为赣江干流以赣州市章江、贡水汇合口(八镜台)为起点,赣江西支铁河闸、赣江北支茶叶港、赣江中支荷杨村、赣江南支五洲尾为终点;
抚河干流以南城县万年桥为起点,抚河西支东方村熊家、抚河东支东升星圩为终点;
信江干流以上饶市胜利大桥为起点,信江西支下泗潭、信江东支东风村藜蒿洲为终点;
饶河干流以昌江景德镇景北大桥和乐安河乐平市中店村为起点,饶河南支蔡家湾乐安河口、饶河北支杨家嘴昌江口为终点;
修河干流以修河柘林大坝为起点,修河宋家圩为终点。
省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渔民全退、科学监测、生态利用”的工作思路,全面统筹协调推进“五河”干流禁捕退捕,重点开展莫清渔民底数、回收船网工具、加强就业服务、实施生态利用等工作。届时,省农业农村厅将发布“五河”干流禁捕通告,有关地方政府发布具体禁捕水域坐标范围,并全面注销禁捕水域捕捞许可证;“五河”干流外其他支流水域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并组织实施。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把“五河”干流禁捕退捕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约束新任务,纳入地方政府年度乡村振兴和河长制等目标任务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