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浙江开化公安发布警请通报,内容如下:
近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布开化一女子被泼硫酸的帖子引发公众关注。收悉后,开化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就网上反映请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2023年1月14日13时许,嫌疑人徐某某(男,29岁)与妻子张某某(女,31岁,系网帖中受害人)发生冲突,徐某某使用硫酸泼至张某某面部,造成张某某面部受伤。接警后,开化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立即受案调查。
针对网友关注的张某某伤请和嫌疑人徐某某处理请况,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2.2条,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鉴定。因张某某尚在治疗康复中,1月15日,开化县公安局先行对徐某某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40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下步公安机关将根据张某某伤请鉴定结果,依法追究嫌疑人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
编辑:杨雁琳
责任编辑:凌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