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10天就过年啦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
又受到市民的关注
今年我市各县区是什么请况呢
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东海县
禁放范围东海县石新路、花园路北延、富国路、黄河路、236省道、老311国道、石安河、311国道、湖东路、陇海铁路、湖西路、湖滨路、西双湖西大堤、晶都大道、博世路、富国路、幸福路北延的合围区域为全时段禁燃禁放区域。
灌云县 禁放范围1、伊山镇、东王集镇、侍庄街道全域。2、南岗镇南岗村、龙苴镇龙苴社区、小伊镇董集村、下车镇下车村、同兴镇同兴社区、四队镇街东社区、圩丰镇支中社区、临港产业区海滨社区、图河镇三舍村、杨集镇镇东村、洋桥农场场部。
灌南县 禁放范围灌南县人民政府今年继续执行灌政通〔2022〕1号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在新安镇、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等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海州区 禁放范围新海电厂铁路、陇海铁路、兴云路、港城大道、郁林北路、霞辉路、文苑北路、振华东路、郁林路、云台山第小区东侧小路至马涧、新滩官庄路、双拥路、科苑南路、九岭路、瀛洲路、香海湖路、锦屏路、西门路的合围区域。
连云区
此外,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在限制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居民们积极响应,如发现违反通告的行为,请及时举报。
来源:海微警、今日灌云、灌南发布、东海县微平台、平安连云
责任编辑:郑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