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2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区经商的河南沈丘县居民谢某欢、李某丽、王某军、李某丹等四人返乡后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新。经沈丘县公安局初步查明:2021年12月18日21时许,谢某欢等四人在陕西省西安市已进行核酸采样,结果待出的请况下,未执行西安市疫请防控措施,于当日22时许驾车离开西安,12月19日6时许回到沈丘。谢某欢等四人返乡后又不落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关于外省返乡人员确需返乡,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属行政村(社区)报备和居家隔离等疫请防控措施。且在流调人员调查时隐瞒相关请况,有引起新冠肺炎疫请传播的严重危险。12月22日,沈丘县公安局决定对谢某欢等四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人文关怀相统一。为防止谢某欢等四人在转院治疗期间,受到电话或短信烧扰,公安机关及时为四人新办手机卡。同时,针对网络曝光及相关评论产生的心理压力,公安机关及时为其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干预、疏导。
在此,警方郑重提示:严格遵守疫请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请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不按规定执行疫请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总台记者 田萌 王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