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边境疫请防控,有力打击边境出入境人员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江城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康平镇勐康村民委员会二官寨村民小组,依法对2村民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进行公开审理,当庭宣判对两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6月6日,被告人耿某某驾驶一辆面包车,将三名从境外偷越入境的福建籍人员王某某、邓某某、谢某某,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运送至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交给被告人马某某。
次日7时35分,被告人马某某又驾驶微型车载王某某、邓某某、谢某某三人,途经江城县国庆乡和平寨至嘉禾乡回头弯乡道时被民警查获。
经江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二名被告人明知被运送的三名福建籍男子系从境外偷渡入境人员,而予以运送至昆明市,在运送途中被江城县公安局查获。
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当庭对二被告人进行宣判,被告人耿某某、马某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此次庭审,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到场观摩庭审,当地村委会党员代表及村民们参与旁听。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还集中对当地村民开展了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总台央视记者 李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