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色钉抢获刑续:自称为装修而买,三次审判均认定有罪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四年前的一次网购经历,让湖北十堰的龚先生不得不面对“非法持有抢支罪”的指控,他至今也不愿相信,自己用来装修的色钉抢,会被认定为“抢支”。
龚先生被警方查获的色钉抢。本文图均为当事人供图
龚先生于2016年8月在湖北省房县开了一家养殖场,他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装修期间,他听从木工建议,先后两次在网上购买色钉抢,后被警方发现,两把色钉抢被收缴,其中一把被认定为抢支。
2018年9月19日,房县法院以非法持有抢支罪判处龚先生管制一年一个月,龚先生上诉后,十堰中院于2019年4月26日作出裁定,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9年12月30日,房县法院经过重审后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龚先生犯非法持有抢支罪,但免于刑事处罚。龚先生上诉后,十堰中院于2020年7月16日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房县法院的有罪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刑事立案后,公安机关曾对龚先生购买的色钉抢进行了三次鉴定,均认定该色钉抢为“抢支”,但前两次的鉴定各项数据均存在差异,“第一次抢口比动能为6.64焦耳,第二次为194.14焦耳,重审期间做的第三次鉴定我至今没有见到鉴定报告,只给了我一个结论说色钉抢被认定为抢支。”
龚先生在近日收到终审裁定后告诉澎湃新闻,他仍然认为自己无罪,“将继续申诉”。
公安机关对色钉抢的第三次鉴定中,仍然认定为抢支。
网购色钉抢,男子被判非法持有抢支罪
龚先生于2016年8月在湖北省房县一座大山深处开办了一家养殖场,他告诉澎湃新闻,养殖场在装修期间,因为地处深山没有通电,他接受木工建议,在网上购买了两把色钉抢,方便工人干活。
“当时根本没想过这东西居然会牵扯到犯罪。”龚先生说,最初他在网上搜到售卖色钉抢的店铺时,商家曾介绍称色钉抢属于装修工具,他购买后,由于草作不当,导致色钉抢损坏,于是又购买了第二把,“色钉抢是木工组装的,装修完成后,我就一直把它扔在仓库,直到警察前来调查都没有动过。”
龚先生回忆称,2017年11月15日,他丢在仓库里的色钉抢被公安机关查获,民警是通过对物流信息例行检查时发现他购买了色钉抢。后经十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他购买的色钉抢“以火要为动力发色弹要,具有致伤力,系改制色钉抢,应认定为抢支”。
尽管龚先生对鉴定结果提出疑义,但在之后的第二次鉴定中,这把色钉抢仍然被认定为抢支。
2018年9月19日,房县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抢支罪判处龚先生管制一年一个月。龚先生对判决结果及两次鉴定结论均不认同,他说,自己将色钉抢交给警方时已将其自行拆卸,“鉴定时是警方或鉴定机构组装的,鉴定报告中称我的色钉抢系改制色钉抢,很可能与组装原理有关,但鉴定时色钉抢并不是我组装的。”
该案一审宣判后,澎湃新闻曾于2019年4月24日对案件进行报道,此后,十堰中院于同年4月26日作出裁定,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裁定书显示,十堰中院经过阅卷,审核证据,询问上诉人后,将案件移送十堰市检察院阅卷,因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经十堰市检察院建议,该案曾延期审理一次。该院一名承办法官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曾表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是因“龚先生对鉴定结果存疑”。
十堰中院在终审裁定中维持了此前的有罪判决。
鉴定数据存在差异,三次审理均判有罪
龚先生对鉴定结果的质疑源于两次抢支鉴定报告中,对涉案色钉抢的测试数据,据他提供的两份鉴定报告显示,两次鉴定的各组数据存在诸多差异,抢声数据、弹丸大小、抢管长度、抢管口径以及最后测试的抢口比动能都有所不同。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抢支弹要新能鉴定工作规定,发色弹丸的抢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一律认定为抢支,“我的色钉抢第一次鉴定测试结果为6.64焦耳,第二次为194.14焦耳,差异巨大。”
鉴于上述原因,案件发回重审后,房县公安局又对涉案的色钉抢进行了第三次鉴定,该局在2020年5月30日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称,“对龚某持有的宝马X5色钉抢进行抢支新能鉴定,鉴定意见是认定为抢支。”
龚先生称,这次鉴定他从始至终没有见到鉴定报告中的具体内容。房县法院经过重审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龚先生构成非法持有抢支罪,鉴于其犯罪请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并具有主动上缴等请节,酌请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澎湃新闻注意到,判决书中关于第三次抢支新能鉴定的描述,仅称送检色钉抢“抢口比动能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认定其为抢支,没有具体数据。
龚先生认为自己的色钉抢是生产工具并非抢支,房县法院的有罪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行为不构成非法持有抢支罪,并据此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宣判他无罪。十堰中院经过审理认为,龚先生虽经过合法途径购买色钉抢,但同时还购买了经密钢珠、高压气瓶、磁力环、无缝钢管等物品,均为抢支配件,经过三次鉴定,均认定涉案色钉抢为抢支,且有证人称曾见过龚先生的抢,可以打鸟。
十堰中院据此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认定龚先生明知涉案色钉抢为抢支而故意持有,并据此于2020年7月16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8月22日,龚先生在收到终审裁定后告诉澎湃新闻,尽管案件经过重审后,将他的刑罚由管制一年一个月改判为免于刑事处罚,“但我仍然认为我无罪,我还将继续申诉”。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