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广电,8月18日,海沧法院开庭审理周杰伦起诉厦门市无与伦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权、姓名权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被告无与伦比公司系厦门市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的实际经营者,在未取得原告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的装潢陈设、营销宣传以及产品包装上公开使用原告的肖像、姓名。而被告辩称,原告授权“J大侠中华料理”有权在餐厅内部装潢设计与对外行销宣传上使用其肖像、姓名权,而被告通过加盟“J大侠中华料理”餐饮,获得了使用原告肖像、姓名的权利,被告并不存在侵权的情形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