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职名单》,决定任命衡晓帆为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记者:章奎
衡晓帆简历
衡晓帆,男,1967年12月生,汉族,山西侯马人,1987年1月入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师范大学中文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法律硕士。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青年工作处副处长、宣传处副处长、秘书处处长,出入境管理处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昌平分局政治委员,西城分局政治委员,丰台区委常委、丰台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政治部主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2019.03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