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在疫请防控期间销售伪劣口罩谋取非法利益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江某、罗某中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新冠肺炎疫请发生后,犯罪嫌疑人杨某见口罩紧俏,有利可图,于1月28日以每个0.35元的价格从外省购入大量“三无”(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生产许可)一次新防护口罩到重庆,后以每个0.8元的价格分别销售给犯罪嫌疑人江某、罗某中、李某(另案处理)等人用于销售。1月28日下午,经群众举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破获该案并扣押涉案口罩18万个。经相关产品检测研究院检验,涉案口罩不符合国家关于过滤效率等标准,系不合格产品。
案发后,沙坪坝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长靠前指挥,抽调经干力量,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2月11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江某、罗某中移送沙坪坝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受案后,沙坪坝区检察院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听取其意见,审查了全案证据,市检察院、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听取了案请汇报并指导案件办理。2月12日,沙坪坝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江某、罗某中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公安机关对杨某等人销售伪劣口罩的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晓锋战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