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各级法院集中宣判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新华社南宁12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8日上午,根据自治区高院统一部署,广西各级法院对近期一审审结的8件涉黑案件、9件涉黑分案或漏犯案件、3件“保护伞”案件及20余件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同时向社会公布14起典型案例,强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自治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腾介绍,自治区高院紧盯涉黑涉恶大案要案,依法加强对案件的监督指导,抓好庭前会议、开庭审理、公开宣判等诉讼环节的工作协调。此次集中宣判的柳州张加爱等11人涉黑案、桂林文岗等20人涉黑案均为自治区挂牌督办案件。
同时,依法严惩组织者、领导者和首要分子。据介绍,以张加爱为首的黑社会新质组织,先后实施了涉及多个罪名数十起违法犯罪;张加爱制造贩卖毒品氯胺酮超过60公斤,并将涉毒非法获利共计1300余万元注入组织入股、开办的企业,不断壮大组织实力;这一组织拉拢、腐蚀多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其中有9人已进入司法程序。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张加爱死刑。
周腾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西各级法院共开展了6次集中宣判,累计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43件,公布典型案例48个。
据介绍,接下来广西各级法院将继续依法审判大案要案,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大力推进“打财打伞”,深入参与社会治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记者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