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11月29日电 记者从河北省廊坊市政府获悉,今年以来,廊坊共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2296家,其中关停取缔类1743家、整改提升类553家。目前,全市已完成1890家“散乱污”企业整治。
廊坊市对照2017年以来“散乱污”整治企业清单,开展“散乱污”企业“回访回查”。对照关停取缔类企业清单,廊坊市逐一开展拉网式检查,发现反弹回流的“散乱污”企业,立即采取“两断三清”(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措施,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对整改提升类“散乱污”企业复工复产提出严格标准,未经生态环境、安监等部门联合验收,不准复工复产。
为有效防止“散乱污”企业反弹和新的“散乱污”企业滋生,廊坊市2017年6月开始持续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2019年以来,廊坊市通过招标聘请第三方单位,巡查暗访企业712家,对9家问题企业交由当地政府立行立改。有关部门对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所涉及“散乱污”问题进行销号验收,对香河、大厂、三河、固安、安次五个县(市、区)22家企业整改请况进行现场督查验收,全部整改到位。
据介绍,针对2019年度深度排查出的“散乱污”整改提升类企业,廊坊市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行业标准,组织本地生态环境、国土规划、发改、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准予复工复产;聘请第三方专家机构,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和管控请况进行巡查暗访;发挥公示和举报平台监督作用,对“散乱污”企业排查和整治请况进行定期公示,对群众举报和督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曝光和处理跟踪,实行挂账销号。(记者齐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