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5月10日电 江苏首次明确高技能领军人才与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相应待遇。这是记者10日从江苏省政府在南京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知的消息。
当日,江苏省政府在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江苏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并进行解读。今年4月25日,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意见》,这是迄今江苏省针对技术工人待遇方面出台的第一个系统新政策文件。
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目前,江苏共有技术工人1297万人。截至2018年底,江苏的高技能人才总量达392.9万人,居全国第一,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量达827人,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仍然满足不了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近几年,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中技术工人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的水平,企业反映十分强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表示,总的来说,广大技术工人的待遇与他们的劳动付出还没有完全匹配,主要体现为工资收入偏低,社会地位不高,各项待遇保障较弱,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不强等。因为待遇问题,很多年轻人不愿意到技术工人岗位就业。
“解决这个根本问题措施很多,提高待遇是重点。”朱从明说。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旨在全面改善技术工人的待遇水平,机发技术工人的积极新、主动新和创造新,机励更多有志青年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之路,促进人力资源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实施意见》首次明确了高技能领军人才范围。中央有关意见提出,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江苏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范围进行了拓展,把获得江苏技能大奖荣誉人员,获得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的技师、高级技师,获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和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的选手,一起纳入了高技能领军人才范围。目前,江苏共有高技能领军人才约800多人。
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实施意见》明确了其与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相应待遇,主要包括购买自用商品住房、就医就诊、体检安排、子女入学等。在这些方面,二者待遇完全一样。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冠军、阿尔伯特大奖获得者宋彪,江苏为其记下个人一等功,奖励80万元,认定了副高职称。
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企业是关键。此次《实施意见》提出,国有企业要深化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当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这些政策相比过去力度更大”,朱从明说。(记者 朱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