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5日电 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发《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保持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虚假宣传等高频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建立“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制度为突破口,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旅游监管制度,完善旅游信用体系。
《意见》提到,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旅游业正在进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旅游品质的大众旅游新阶段。当前,旅游市场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强迫消费、安全卫生等问题在有些地区依然较为突出。
《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0年,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政策合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的舒适度进一步提升,旅游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旅游服务成为中国服务的重要代表,为质量强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意见》提出,通过提升旅游区点、旅行社的服务水平,规范和优化旅游住宿、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提高导游和领队业务能力,建立完善旅游信用体系,不断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旅游区点服务水平。要完善、细化、落实A级旅游景区复核和退出机制,坚决清退不符合标准的A级旅游景区。全面落实景区流量控制制度,加快推广景区门票网上预约制度,依法落实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要求,及时发布客流预警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避免滞留拥堵。 A级旅游景区要完善旅游引导标识,5A级旅游景区应采用至少有中英文的导览标识,中英文对照说明不能有错字、错译和语病。A级旅游景区应提升游客消费便利化程度,景区消费不得拒收现金,5A级旅游景区可协调增设外币兑换点。
二是优化旅游住宿服务。要加快修订星级饭店国家标准,强化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对不达标的星级饭店坚决取消星级。要推动民宿行业标准全面实施。星级饭店不得拒收现金,高星级饭店可协调增设外币兑换点,能为境外游客提供手机卡入网、购买火车票、租车等方面的便利服务。
三是提升旅行社服务水平。完善旅行社退出机制,依法依规清理一批不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长期未经营业务和违法违规的旅行社。 全面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行动,进一步提高旅行社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规范旅行社经营活动,推动服务信息偷明化,防范旅行社领域系统新经营风险。
四是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各级政府要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电信主管等部门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在线旅游企业应全面排查境内外自助游产品,发现不合格自助游产品立即下架,对涉及高风险的攀岩、冲浪、浮潜等自助游项目,在宣传销售等环节加强安全风险提示。
五是提高导游和领队业务能力。完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等级考核制度,提升中高级导游员在导游队伍中的比重,增强导游的职业自尊和荣誉感。加强国请和执业地区省请、市请、乡请以及旅游区点的历史、人文、地理、气候等应知应会的通识类知识储备,不断提升导游和领队文化底蕴、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和外语能力,增强主动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识。旅游区点可探索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退休专家、教师等从事专业讲解工作。
六是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对具有共新的“黑社”“黑导”“黑车”和“黑店”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虚假宣传等高频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制定旅游市场“诉转案”工作规范,推进“诉转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加强有效衔接,实现高效处理。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震慑。
七是建立完善旅游信用体系。出台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具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全国或地方旅游市场黑名单,实施惩戒。出台旅游市场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将具有违法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实施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