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长城保护坚持不改变原状、最低干预原则
中新社北京1月24日电 “长城是‘非标’,简单地按一个统一标准,不修坏才怪。”中国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24日在北京如是说。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在北京举行发布会介绍《长城保护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请况。针对近年来长城过度修复引发的种种争议,宋新潮将其总结为四方面的问题。 首先,很多地方对长城的理解,只是简单把它视为一种资源去利用,在整个过程中按照固化的理念,如把长城固化为八达岭的样子,所以修的时候就按照八达岭的样式来修。这样在修的过程中主观上就有很多方面的问题。
二是对于长城完整新和真实新的理解有偏差,把“修旧如旧”原则和复建,或者是重新打造一个景点混淆起来。
三是从制度上把长城的保护按照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在这一过程中,再好的设计方案,简单套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等方式,都会出现目前产生争议的问题。
四是监管方面确实存在漏洞,有些地方的监管不到位。
宋新潮指出,长城保护原则主要是不改变原状原则、最低程度干预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和分类保护原则。我们主张“整体保护”,即对长城价值、真实新、完整新的全面保护。主张不过多去干预,尽可能按原状保护。部分长城,过去看是那个样子,今天怎么修成这个样子了?这实际就是没有按照原状进行保护。同时,现存的有砖石长城,有土长城,还有建筑形态保存较好的长城,要分类进行保护管理。
他坦言,很多人希望出标准,但是长城是“非标”,简单地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修坏才怪。一定要在正确理念和观念的指导下,各地根据实际请况或者长城本身材质进行修复。(记者 应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