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 6 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 音阳合同 ” 涉税问题后,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据查,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实际取得片酬 3000 万元,其中 2000 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 618 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 112 万元,合计 730 万元。此外,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 2.48 亿元,偷逃税款 1.34 亿元。税务机关将追缴所有偷逃税款,并开出罚单。
据悉,税务机关是今年6月初接到 “ 群众举报 ” 后启动调查的,众所周知,而这个 “ 群众 ” 是崔永元无疑。崔永元的微博爆料,有图有真相,属实名举报,且随后称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正是有了崔永元的实名举报,税务机关才能查实范冰冰涉税案。而根据有关规定,作为案件举报人的崔永元,受到税务机关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