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女演员张遇晴在云南艺术学院某理发店遇害一案,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津云新闻记者从遇害者家属处获悉,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获悉的事实和证据显示,嫌疑人黄某昆系有预谋地杀害并强间当事人,并非像此前媒体所报道的那样,因办卡纠纷而起意杀人。
张遇晴
根据警方侦查和审讯结果显示,6月15日下午4时许,女演员张遇晴来到涉事理发店,在位于二层阁楼的沙发上躺下等待洗头时,黄某昆借口查看张遇晴的办卡记录,来到一楼,然后迅速从里面将店门反锁,戴上手套,拿着MAO巾、胶布等作案工具回到二楼。趁张遇晴不注意,黄某昆用MAO巾塞住她的嘴。张遇晴发觉后挣TUO,往外跑的同时喊了一声救命。此时,黄某昆上前抓住张遇晴,然后掐住其脖子,堵住其嘴巴。直到看见张遇晴不再挣扎,黄某昆来到一楼,从外面锁住店门,并贴出“放假三天,有事打电话”的字条,然后从窗户翻进屋内,来到二楼将张遇晴强间。为了毁尸灭迹,黄某昆还往张遇晴身上喷洒具有腐蚀新的液体。当日晚9点多,黄某昆用大皮箱装着张遇晴的遗体,向学校足球场边的小河里抛尸。
据黄某昆交代,此前他欠了很多债,早就有抢劫的图谋,当天看到张遇晴使用的是一部苹果手机,此外,张遇晴长相漂亮,穿着比较时尚,这让黄某昆选定了她作为行凶目标。
张遇晴家属认为,在一个高等院校内部,下午四点多,光天化日,人来人往,犯罪嫌疑人一系列的动作,学校竟没有丝毫觉察,明显存在着重大的过失,如果学校监控完善,凶手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胆子。此前津云新闻报道,事发当日,张遇晴男友赵超发现她失踪后,在和学生一起寻找张遇晴无果后,曾要求调取学校监控录像,但学校保卫部门以需要校领导签字为由,予以拒绝。
此前,张遇晴家属一直主张学校赔偿,但校方没有明确的表态,只是通过张遇晴的工作单位告诉家属“校方有多少责任承担多少责任,绝不推卸”。
张遇晴的老家在湖南郴州的一个县城,2岁时父母离异,随后随母亲到岳阳生活。张遇晴从小就学艺术,读高中时,老师建议综合形象不错的她主攻表演,后来张遇晴考上了云南艺术学院,毕业后到云南民族歌舞剧院工作。
张遇晴曾参与了很多电视剧和广告片的拍摄,上学期间,她作为特约演员拍过禁毒题材的电视剧《美丽重生》。就在今年,张遇晴作为主演的一部36集电视剧还在拍摄中,不料她却遭此横祸。(津云新闻记者 陈庆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