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刑拘10名涉一起恶新污染环境案嫌疑人
新华社广州6月13日电 广东省江门市政府新闻办13日披露,针对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该市警方已刑拘10人,监视居住1人,其中3人被执行逮捕、1人被取保候审。
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主产球形氢氧化镍、硫酸镍等,每月产生的含镍浸出渣约800吨,属于危险废物,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田某平。该公司王姓副总交代,其“危险废物一直未交给有资质的公司处理,而是以每吨318元交给无资质的司徒某某父子二人处理,又被二人分别转包给4名无资质人员莫某德、陈某峰、黄某坚、黄某贵非法处理。”
经核实:从2015年起,该公司共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约2.1万吨。其中,莫某德组织人员在广西藤县中和陶瓷园、广东省阳春市潭水镇、阳江市江城区白沙镇各非法倾倒700吨、214吨、7800吨。黄某坚、黄某贵还分别组织人员在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阳春市非法倾倒2164吨、352吨。
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陈某峰组织其弟陈某、其父陈某泉在恩平、新会、鹤山砖厂非法填埋该公司危险废物共计9900吨。
目前,江门市已查清该案中非法处置污泥的数量和去向。除已完成广西藤县倾倒点的清理外,其他倾倒点的非法倾倒污泥和受污染土壤的清运、生态损害评估和修复,正在抓紧进行。(记者 魏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