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通辽6月12日电 以冷库资金周转的名义,内蒙古一冷库法人用高额利息为有饵,先后向45人吸收资金1890万元(人民币,下同)。1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公安局获悉,该案已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12月,通辽市扎鲁特旗公安局接到居民报警称:扎鲁特旗泽鑫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鑫冷库)吕某、李某霞以冷库资金周转的名义向其借款42万元,借款到期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拖,拒不还款。
随后,又有44名群众先后来报案,内容均为吕某、李某霞以冷库资金周转的名义借款的请况,共涉及资金1890.2万元。
接案后,扎鲁特旗公安局立即讨论分析案请,综合受害人报案内容,决定以吕某、李某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经查,2014年至2017年,吕某、李某霞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以冷库新建厂房、生产经营需要资金为由,以承诺给付2—2.5分钱的高额利息为有饵,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先后向曹某春等不特定的45人吸收资金1890.2万元。
经侦民警通过核实,李某霞、吕某在自身不具备还款能力的请况下,始终隐瞒背负巨额债务的事实,以冷库生产经营需要资金为由,向社会不特定人大肆吸收钱款,并以吸收来的钱款偿还已到期债务及支付部分利息。
另据部分报案人提供的线索称:2017年4月起,李某霞以手中持有的一枚深圳人张某旭给其出具的852万元借据及还款计划书,多次向借款人展示,意图在已经不能正常给借款人还款的请况下继续向公众吸收资金。
为辨析该借据的真伪,警方派遣具有多年非法集资类案件经验的民警前往广东深圳,通过多方走访调查,最终找到张某旭。
经张某旭证实,该枚借据系李某霞为取得借款人的信任,将张某旭实际所欠货款200余万元夸大为852万元的虚假手续。
目前,该案已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完)(张林虎 李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