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内买套房当“猫宅”引争议
买一套房,24小时开着空调,专门用来养猫,对于普通人而言,可能会觉得不可思议。然而6月9日,面对邻居投诉养猫扰民,东西湖区一小区内养了7只猫的主人称:这是自己的权利。
家住吴家山二雅路天合新界小区的夏先生称,他家住6栋2407室,同楼层总共有7户人家。3个月前,一户邻居在屋内养起了“狐狸”。“这户人在房间里摆了几个大笼子,养了多只‘狐狸’,他们买来高档饲料和矿泉水喂养,每天喂完了就走,房里并不住人……”夏先生说,只要邻居家开门,楼道内就很大的烧气。
9日上午,记者赶到夏家所在的楼层,另一位不愿偷露姓名的邻居也表示,所在楼层确实有人养“狐狸”,导致气味很大。“我没亲眼目睹,但听物业打扫卫生的保洁阿姨说过。”这位邻居表示,养“狐狸”的这间房,和他家差不多面积,大约40平米左右,去年才被转卖给现在的主人。
小区物业李经理介绍,这户人家姓赵,居民确实反映强烈,物业也多次和其联系要求“注意点”,但对方说这是自己的房子,想怎么住是自己的权利。
记者拨通这户人家在物业登记的手机号。一男一女先后接听了电话,女子称她家并未养狐狸,仅养了六七只猫。至于邻居口中所谓的“狐狸”,其实是一种叫“布偶”的猫,主要是为了参加猫展。这种外观像狐狸的猫很名贵,每只价值三四万元。
女子表示,为让每一只猫保持良好状态,她一个大笼子只放一只猫。白天她租住在附近,早晚去房子打理两次。如自己没有空,会请专人来喂养,还给猫买了保险。这种猫很怕热,为防止掉MAO,平时屋内都是24小时开空调;气味方面,还用了空气净化器。
“我家的猫平时没有任何叫声,很乖的。”男子称:“这些人投诉,根本就是找歪。”“在自家关门养猫,不影响他人,即便有气味,也是在房间内。”女子称,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不让养几只,“我有这钱,我就买(房子)给猫住。”
东西湖区城管委执法大队的林姓负责人称,依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管的职责范围,是督促居民不得在居民区养家禽,但“狐狸”和猫、狗之类的动物,不在城管管理范围。
“他自己买的房子,每天去喂,不吵不闹,我们也不好管,”社区胡警官表示,“居民养猫,对于数量,目前并无法律明文规定,不过小区买房原则上应是住人,饲养宠物也要适量。回头将择日上门调查,再次调解此事。”(记者尹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