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讯5月24日晚间,绵竹市公安局针对“5·12”一民警处警言行不规范请况发布通报,称该民警已诚恳道歉并取得当事人原谅。目前,已给予该民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月12日,绵竹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陈某在剑南镇针织巷口救助一名酒后老人的过程中,因处警言行不规范被群众拍下视频曝光。对此,绵竹市公安局迅速组织初查,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相关规定作出了对当事民警陈某停职接受调查的决定,并于5月13日向公众通报了相关请况。
通报称,经调查核实,5月12日22时许,城中派出所民警陈某与两名辅警按照我局指挥中心指令出警到达剑南镇针织巷口,陈某在询问老人时与围观群众发生言语争执,在发现群众手机摄像时陈某进行了拍挡制止。
随后,民警应老人要求寻找其儿子,但未果,后将其安全护送回家。通过及时教育,陈某深刻认识到其错误的严重新以及对公安队伍造成的负面影响,于5月14日主动向当事群众进行了诚恳道歉并取得了当事人的谅解。
陈某身为共产党员,在处警过程中,言行不规范,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陈某违反群众纪律,应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经绵竹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并报中共绵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给予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陈某不当言行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警方深表歉意,并将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针对此事件中暴露出的个别民警作风问题,公安局将举一反三,警示教育全局民警、辅警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行为,不断提升文明、规范执法的水平,同时,在全局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队伍教育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