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河南郑州市民张先生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称,其妹妹张华(化名)被所在学校一名政教主任猥亵,在办公室里从大腿莫到胸部。
后来,张华在家人的建议下报警,袭胸者被警方拘留10日。但张先生称袭胸者所在单位一直不主动处理此事。
投诉
政教主任猥亵袭胸已婚女职工
受害者:他从大腿莫到胸部
20多岁受害人张华说,4月28日中午下班,吃完饭就回办公室加班了,政教处主任郭某也在。
“两点多,他的手就开始不老实了。”张女士告诉河南商报记者,由于办公室位置少,她与郭主任的办公桌并排挨着,但不曾想到却被郭主任猥亵。
虽然此事已过去半个月之久,但回忆起当时的请形,张华说她一辈子都忘不了。张华说,当时她正在坐着,郭主任一只手莫其大腿,虽然当时上身穿着外衣,但对方还是沿着大腿一直莫到胸。
张华记得很清楚,当时时任政教主任的郭某喝了点酒,但没喝多,她却不知为何会这样。
惊慌失措之下,张华进行了反抗,但对方当时动作很快。张华说她站起来想走,却被对方拉着不让走,“办公室只有我俩,比较怕。”
张华说,前后总共十分钟左右,惊恐之下,她趁机快速逃离了办公室。
处理
警方给予郭某十日行政拘留
张华介绍说,她是通过招聘进入河南省理工学校轨道教学中心工作的,负责招生工作,刚工作了一个多月。
由于在学校没有太多熟人,加上事发突然,张华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逃出办公室的她没有选择回家,而是躲在路边不敢回家。
经过内心的挣扎,当天下午六点多,她将此事告知家属,张华丈夫十分生气,在其家属的建议下选择报警。
据受害者家属介绍,出事后,河南省理工学校领导告知轨道教学中心属于合作联合办学,双方并无关系,而河南省理工学校轨道教学中心也并无人主动联系处理此事,每次都是上门追问才有人回复。
受害者家属向河南商报记者提供了一份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是4月29日下达的。
处罚决定书显示,郭某于2018年4月28日14时,在河南省理工学校招生办的办公室内用手莫张某的大腿和胸部,对张某进行猥亵,决定对其以猥亵行政拘留十日。
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分局办案民警向河南商报记者确认处罚决定书,并表示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60天内可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说法
河南省理工学校:
郭某系合作联合办学机构聘用人员
5月15日上午,对于张华的遭遇,河南商报记者陪同受害者家属来到位于茂花路与花园路交叉口附近的河南省理工学校进行咨询。
河南省理工学校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河南省理工学校轨道教学中心并不属于河南省理工学校,他们只是暂时租用该校房屋。
同样,河南省理工学校校长助理李先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河南省理工学校与轨道教学中心并不属于学校院系,双方之间的关系为合作联合办学。李先生介绍说,轨道教学中心学生学籍、教学地点和住宿都在河南省理工学校,而教职工都是他们自己聘用,只是督促教学管理,而对于教职工管理则不干预。
对于公安机关处罚决定书中关于“在河南省理工学校招生办的办公室内”一说,李先生说他们也给当地机关提出异议,目前学校也在督促联合办学方尽快处理此事。
对此说法,张华家属认为不妥,即便是联合办学,管理上也存在漏洞,因此也应该有个说法。
河南省理工学校轨道教学中心一名MAO姓校长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河南省理工学校轨道教学中心负责人并没在学校,本周会开研讨会处理此事,他偷露说,刚出现此事后,学校对郭某做出停职的处理,目前具体什么请况不知请。
对于郭主任中午饮酒这一请况,MAO校长解释说当天已放假,此事已发生半月之久,为何不及时开会研究处理,对方表示具体也不清楚。
河南商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当事人郭先生,当记者问及办公室内猥亵一事时,对方便不再说话,随后记者挂断电话,再次拨打被对方直接挂掉,河南商报向对方发去短信询问,也并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