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一位编剧史先生上诉称,导演陈凯歌执导并于去年底公映的电影《妖猫传》抄袭自己的剧本。据史先生描述,2016年5月,因工作原因,他将自己的一份剧本《又遇白居易》通过微信发给了陈凯歌,但陈凯歌并无拍此本子意愿。而2017年陈凯歌导演的《妖猫传》上映后,史先生声称:“该片的场景、人物、时间、地点与我的剧本一模一样。”由此,他认为《妖猫传》抄袭自己作品,且将陈凯歌和《妖猫传》出品公司新丽传媒一并告至法院,要求对方提供300万元损失赔偿,并在媒体公开道歉及在电影《猫妖传》(含海外版)为其署名。该案于4月18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