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近万尾鱼苗在福建省惠安县小岞镇东山村外海放流。望着鱼儿自由自在游向大海,在场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心中平添了几分宽慰:禁渔期内,再也不敢出海打鱼了。
这次增殖放流活动,是惠安县检察院恢复新生态司法的一个举措,借此增强人们“保护海洋,人人有责”的法治观念。检察官说,让他们挥之不去的,是一个月前由非法捕捞引出的那魂牵梦挂的1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