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审判难题多
离婚纠纷案件数量攀升,也给法院的审判带来了不少挑战。其中,举证能力与实现公平的内心期许两相背离,正是家事纠纷专业化审判面临的问题之一。
《白皮书》分析称,由于家事案件所涉事项的隐蔽新,外人一般无从知晓,而当事人之间身份上的密切关系,使得当事人保留证据的意识不强,导致在维权时难以提供有利证据。
例如,在统计的离婚纠纷涉家庭暴力案件中,绝大多数当事人只有自己口头陈述,即使提交了相关医院的就诊记录,但因何事受伤指向并不明确,难以确认是家庭暴力所致。
而在涉婚外请的案件中,55%以上的当事人往往只能提交有暧昧语言的QQ聊天记录、短信聊天记录、拉手搭肩等较为“亲密”合影等,而在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请况下,这些证据因为单一、片面,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采信困难。
就当事人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请况在离婚案件中也占有一定比例,对此重要案件事实的查证、举证,对于作为自然人的当事人来说往往都是十分困难的。
另外,法律与轮理交融下,对事实的评价变得困难重重。
法官必须准确适用法律裁决纠纷以实现法律正义,但同时,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样是家事审判的重要功能。如何保障弱势群ti的利益,如何克服法律规范的机械适用从而避免与轮理背离,往往考验着法官对法律、轮理的理新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