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冰林) 强光摄像头本是拍摄马路上过往的车辆,不料闪光灯折色至居民家中,对生活造成影响。一连两天,武汉晚报报道此事后,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
市民李女士说,她每天晚上8点后才下班回家,在她回家必经之路上,二环线和青山红钢城建七路口的两个爆闪灯,每次都快把她眼睛“闪瞎”。“突然亮起惨白的灯光,眼睛都要闭一下。”她说,每次至少有3秒处于闪瞎的状态。这时,她都不敢前行,等到眼睛恢复后,才继续开车。她建议能否将灯光的亮度降低一些。
昨天,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了解到,这种带有爆闪功能的电子摄像头是公安系统的城市视频监控,它是立ti化社会治安防控ti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犯罪预警、警请处置和犯罪侦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公安系统不少案件的破获,都得益于城市视频监控。
城市视频监控的光源为何这么强烈?江汉分局相关民警解释道,探头需拍摄过往车辆,在车速较快又是夜间的请况下,如果光源强度没有达到相应技术标准,监控效果就会打折扣。
对于菱角湖路上的城市视频监控,民警介绍,视频监控重点覆盖于公共区域、复杂场所、重点行业的重要部位。该路段经过多方研判,又有医院等重要场所,因此公安系统会重点保护。
“选点上有不周到的地方。”民警表示,当时方便设置范围,而忽视了群众利益。目前该电子摄像头暂时关闭,公安部门将考虑另行选择不会影响居民生活的地点进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