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蒋某便开始从各处食品加工厂以0.8到1.7元每斤的价格大肆收购地沟油,收到油后进行再次加工,并以3.8元每斤的价格出售。
2014年6月至今,蒋某每个月收到的地沟油近5千斤,其中的2千斤销售给项某,其余的3000斤加工后则雇佣庄某送到平阳县鳌江镇等多个生产销售油条的客户处。
现蒋某等11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苍南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