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经过3个多月的深入调查,4月27日专案组对该团伙进行收网,分别在佛山、东莞、韶关三地的犯罪窝点将余某海、温某华等21余名诈骗成员抓获归案。
经审讯,该团伙所有嫌疑人均为韶关市新丰县人,对其以微信、微博为平台通过“服装推广”、“罗聊”、“约炮”等方式,对事主实施电信诈骗,骗取事主的微信转账及红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团伙2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