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新城派出所来了一名40多岁的男子,他向民警讲述了一件很心塞的事。男子叫阿强( 化名),他说2日晚上闲得无聊,经神备感空虚,便想在网上招嫖。一番搜索之后,他便加了一个名为“梦醒时分”的微信号为好友。看到“梦醒时分”的微信头像是名男子,他估计对方应该是个“机头”,便问对方是否有特殊服务提供。对方称有,并开价“100元一个小时”。觉得价格不算太贵,他便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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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担心“服务员”的“质量”不好,阿强让“梦醒时分”帮忙挑选一个好一点的“服务员”。对方说没问题,并说将“服务员”的照片发给他挑选,觉得哪个合心水就安排哪个过来。想不到对方的服务这么好,阿强心里非常兴奋。
不过,阿强的兴奋很快被气愤所代替——因为当“梦醒时分”从微信上发过来的女子照片,竟然是阿强在外地打工的老婆!
顿时,阿强暴跳如雷。他立即打电话给老婆,质问其是否认识“梦醒时分”,究竟其在外面打什么工?在阿强的强烈质疑与要求下,其老婆最终承认她认识那个“梦醒时分”,并将“梦醒时分”的手机号码提供给了阿强。
随后,阿强和“梦醒时分”在电话里相互责骂,甚至喊打喊杀起来。
“你传的那张照片是我老婆!为什么你会有我老婆的照片?!”电话里,阿强咆哮着质问“梦醒时分”。
“什么?我那服务员是你老婆?怎么会那么巧,弄错了没有?”“梦醒时分”也吃惊不小。
“你和她究竟是什么关系?”阿强越发气愤。
“这个你得问你老婆去!”“梦醒时分”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