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如果败诉了怎么办?
石志刚:我没打过官司,不过心态很平和,这件事都没有和家人讲过。我觉得没必要,在我人生中是很小的一件事。但是如果败诉了,我会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推动服务行业转变
新京报: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执着?
石志刚:如果我这件事不解决,更多银行图方便、效仿呢?希望以我的个案,去推动社会制度和服务行业程序的转变。残疾是不幸的,如果社会不提供帮助,以后我们走到社会上就没有底气。
新京报:会不会引发其他盲人的效仿?
石志刚:来听审的盲人有十多个,大多数我都认识。他们可能会效仿我,但我认为,这是好事,不会形成诉讼的泛滥,越多的人关注、越多的人争取,社会才会完善配套服务,为整个残疾人群ti提供便利。
新京报:怎么看待对你炒作的质疑?
石志刚:我的心态很平和,没有想过这些。
■ 追问
银行是否涉嫌歧视残疾人?
律师称其与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相悖
在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客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银行服务的自律要求》等金融行业文件中,均规定,对待包括盲人在内的残障人士,应保障其“享受与其他客户平等权利”。
在庭审中,当事银行称,自己基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申请材料不全银行可以拒绝”的规定,不涉歧视和违法。
石志刚的代理律师张玉娟告诉新京报记者,当事银行的行为属于拒绝提供合理便利,构成了对石志刚基于视力障碍的直接歧视。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多名律师肯定了上述观点。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表示,银行的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要求和立法经神相悖。在实际草作中,《残疾人保障法》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是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不能作为银行侵犯残疾人权益的依据。
“法律规定不是借口,经济效益才是银行‘墨守成规’的真正缘由。”王永杰说。
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煜 实习生 武琳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