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张伟)2月17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对"渔船命案"罪犯方忠岳执行死刑。
2015年10月7日,浙普渔68291号渔船在普陀区东极外海三星岛附近海域作业,船员方忠岳与彭某平、彭国某发生争吵并动手互殴。
10月8日凌晨2时左右,方忠岳因怨恨在心,从中舱的工具柜内拿来一把斧头,先后至中舱彭某平寝室、彭国某寝室,持斧头猛力朝二人颈部连砍数下,致二人动脉断裂,急新大失血而死亡。方忠岳衣驾船逃离,因担心发动船只的声音会吵醒黄某军、彭海某、彭某芳,又产生了杀害这3人的念头,并先后至这3人寝室,持斧头猛力朝3人颈部连砍数下,致3人动脉断裂,急新大失血死亡。之后,方忠岳为筹措逃跑费用,从彭海某皮夹内窃得现金4000余元,从彭某芳皮夹内窃得现金500余元,从彭某平身上窃得价值15723元的黄金项链1条。方忠岳衣驾船逃跑,但因无法发动船只,最终利用船上配备的气胀式救生筏逃离现场。
10月8日7时20分许,方忠岳乘坐救生筏至大西寨岛附近海域时,被驾驶小快艇前往东极外海海域钓鱼的方忠岳表弟陈锡华发现,并将其救上小快艇。当得知方忠岳系杀害船上5名船员在逃时,陈锡华遂劝说其投案自首,但遭拒绝。后陈锡华在方忠岳的要求下于当日8时许将其送至定海区神华国华发电责任有限公司外的码头。随后,方忠岳乘坐出租车至市汽车客运中心,并乘坐长途客车逃离舟山。10月10日凌晨,方忠岳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前跃村一带,被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盛泽分局民警抓获。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去年4月28日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方忠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陈锡华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法院同时判决被告人方忠岳赔偿 5名被害人经济损失20至22万元不等,共计102万元。
判决生效后,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大司法人权保障力度,积极维护被害人家属合法权益,依法处置了方忠岳所拥有的房产、船舶股份和2014年可供分配的柴油补助款等财产,扣除夫妻共有部分,截至目前已强制执行到位46.7万余元。
鉴于被害人家属生活存在现实困难,今年1月22日,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浙江省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向12名申请执行人各发放执行救助金1万元予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