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个税重在抽肥补瘦,劫富济贫,不能因为眼前“调高调不到、扩中扩不了”,就只扩中而放弃调高了。如果肥的躲起来不让薅,只有瘦的老老实实地等着被薅,不但起不到调节收入的作用,还有碍社会公平正义,更是机化社会仇富请绪的导火线,以后让咱普通人还怎么愿意甘心纳税呢?补瘦的同时,必须加快完善税收征管ti系、加大税收执法力度,不让高收入群ti游离于个税ti系之外,两端发力,才能相得益彰有合力。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所得税”。2011年我国将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至3500元,使得缴纳个税的人数从8400万降到了2400万。那么个人所得税究竟是怎么计算的呢?这里有个计算公式:
(注:小括号里的“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起征点”通常被称为“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
工资:即初始收入(合同上所写的收入)
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属于五险一金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暂不算在内)
起征点:自2011年起,起征点由2000元上调至3500元
税率:由3%上涨到45%,有7个等级,分别与7个不同区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
速算扣除数:由0上涨到13505,也有7个等级,与不同税率相对应
举例:
假设您的月工资为6000元,工作地点是广州(这个城市的三险一金标准是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8%)。
那么:
应纳税额=6000-6000x(8%+2% +1%+8%) -3500=1360(元)
查上表可知,与136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和0,
因此:
个税=1360x3%-0=40.8(元)
也就是说,在广州月工资6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0.8元。虽然最后实际到手只有4000多元,但至少现在知道了,“少了的钱”几乎都用来缴纳五险一金了,只有极少一部分用来缴纳个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