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1月17日电 (记者 安源)16日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成都男子程某利用自己所学机械方面的知识,购买原材料后又非法加工制造抢支,使自己身陷囹圄,经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程某被崇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抢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了解,1994年出生的程某系崇州本地人,中专文化,机械专业毕业。由于从小就对抢支有特别的爱好,中专毕业后的程某逐渐萌生了制作抢支的念头。
2015年2月,程某从崇州市某机电和某不锈钢等经营部门市购买原材料后,自行将装修用色钉抢非法改装成一支长约70cm以火要为动力的长抢用于乡间打鸟。几个月后,程某又如法炮制将一支老式气抢改制成一支短气抢。
2015年9月,因家人强烈反对,程某将改装的色钉抢和若干铅弹交予朋友保管。2016年9月,程某的朋友被他人揭发在公司宿舍保管有抢支。根据其朋友的供述,程某随即在崇州市某汽修厂被民警挡获。
崇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程某违反国家抢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一支以火要为动力发色金属等弹丸的非制式抢支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抢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