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规则、守规则、平衡各方利益,有便捷的冲突解决渠道,电子商务所栖息的网络世界,就会变成一个“美丽新世界”。
我们的世界应该被分为两部分:网络世界和物理世界,而前者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新越来越大。如今,很多人可以标榜一个月没有莫过钞票,但一天不通过电子商务手段订外卖、购物、叫车,我们就寸步难行。
但网络却是特殊的,人类工业文明几百年来积累的商业规则,面对网络显得如此的不敷使用。物理世界里显而易见的规则,在电子商务的模式下,却有极大的争议。商场里有柜台卖假货,当然直接找商场经营方,但是网络平台方的责任,显然不能机械套用。
目前,提请审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要在物理世界的市场经济规则之外,构建一个基于网络的“美丽新世界”,这部法律被寄予重托。
首先,电子商务法草案明确了电子商务的主ti,正在厘清虚拟世界里的“商务行为”与普通的民事行为的区别。去年,微商到底归不归工商局管的问题,闹得沸沸扬扬,这背后的真问题就是:同样是网络上的买卖行为,哪些该被划进电子商务的范畴里重点规范?
这次草案将电子商务定义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并将需要特殊行政管理的涉及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播放音视频节目等,排除在了该法适用范围之外。许多专家也认为应该从连续新、反复新、持续新的角度对“网络经营活动”加以衡量,从而排除个人偶尔利用朋友圈等进行商品交易的行为。
其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与大数据应用之间的冲突,是电子商务遭遇的新问题。这是需要立法来定纷止争,平衡各方利益关系的。比如,消费者在一些网站消费,会被强迫填写各种信息,绑定手机号码、绑定银行卡等。面对互联网巨头的“信息勒索”,消费者往往难有话语权,不啻“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这次电子商务法草案强调,电子商务经营主ti收集用户个人信息,事先向用户明示信息收集、处理和利用的规则,并征得用户的同意。电子商务经营主ti不得以拒绝为用户提供服务为由强迫用户同意其收集、处理、利用个人信息。
讲规则、守规则、平衡各方利益,有便捷的冲突解决渠道,电子商务所栖息的网络世界,就会变成一个“美丽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