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兼职大学生充当征婚女新,并以“某某之旅”单身女士甄选活动的噱头进行混淆视听的营利炒作,因网络虚假宣传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温江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杜撰了《某冒菜起源故事》,文中杜撰同治皇帝当起了“代言人”,结果受到了主管部门的处罚……昨日,成都市工商局发布了2016年网络专项行动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其中多为涉及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的案件,除了乱用“顶级、首选”受罚外,还有不少企业虚假宣传内容被处罚。
其中《某冒菜起源故事》的广告宣传文章是杜撰出来的。“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在对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为了宣传和提高自己的形象和品牌,在去年6月杜撰出来了这个故事。”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行为已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所指的“广告引证内容不真实”,构成违法广告,最终这家公司被处以罚款。
成都商报记者 李彦琴
原标题:借同治皇帝“上位” 温江一公司违反广告法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