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南开宇 通讯员 李忠勇)针对近期一些网友在QQ群、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传播种种有人“抢孩子”信息,昨日,记者从井陉县公安局了解到,经该县网安大队调查后,澄清事实,并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造谣信谣传谣。
据了解,近期一些网友在QQ群、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传播有人“抢孩子”信息,大概内容是:“井陉微水被偷了3个孩子,田庄也丢了两个孩子,有一个陌生人刚把孩子M晕,幸好被人发现,偷孩子的两个人被抓了起来关在东关派出所,根据他们的交代,这个团伙有一千多人,专偷7岁以上的孩子,可能是要人ti器官,比如肾脏什么的。昨天吃晚饭时,南关一妇女和一个一岁多的孩子被3个疑犯抢走了。还有的地方已丢了20多个孩子,解剖了7个孩子的胸部,拿走器官等,要求互相转发,保护孩子。”井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看到信息后,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
经查,2016年12月24日13时许,在井陉县城中心市场内曾发生一起抢孩子案件。一位年轻妈妈带孩子去市场买鞋,选好鞋子结账时,让孩子自己站在地上,此时,旁边突然窜出来一个中年女人,把孩子抢跑了。那个妈妈立刻追出来,在市场南门外路口处将该妇女拦住,抱回孩子,并拨打110报警。随后,闻讯而来的刑警将该妇女带回审讯。经查,该妇女是井陉人,已被刑拘,但说其患有抑郁症,还有待医疗机构鉴定。而此案与上述所传信息没有联系,在井陉县内也没有前面所述事件发生。
对此,井陉警方特意辟谣,并提醒广大市民:请大家不要让此类信息传播扩散,以免引起社会恐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积极传播正面信息,在网上看到骇人听闻的信息后,要注意进行核实,辨别真假,不要把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写成信息发至空间、网上,同时要坚决抵制谣言,切实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造谣、传谣将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