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秀山在线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条视频,视频中一辆贵州牌照小轿车的保险杠上卡着一条小狗,在秀山迎凤路上急速行驶。视频发布后不到1天,已有上万次阅读量。
截至昨晚发稿,还没找到车主人。为何把小狗卡在保险杠上一路狂奔?这样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陈健康律师分析:
请况一,无意撞狗。车主完全不知道,则属于意外事件。如果是无主小狗,车主不担责。如果小狗有主人,车主应当向小狗主人承担赔偿责任。
请况二:有意拖行。因为我国立法相对滞后,对虐待非野生动物的行为,现行法律还没有约束新条款。虽然对虐狗的人无法追究法律责任,但大家热论也ti现了网络舆论的道德审判。
(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感谢秀山在线提供新闻线索)
重庆晚报记者 郝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