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村民傅某和受害人管某是表亲,但因一起土地纠纷积怨多年。2012年10月27日凌晨,傅某酒后携菜刀前往管家,将管的妻子、次子当场砍死,将其三儿子、女儿砍伤,导致其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但傅某并没有就此停手,又前往与自己有矛盾的刘某家,将刘某家两个未成年孩子砍伤。经审理,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管某死刑(已执行),赔偿傅某和刘某经济损失共17万余元。但因傅某家中生活贫困,其妻子丧失劳动能力多年,无能力履行赔偿,经申请,法院当天向管某发放救助金3万元。
据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此次司法救助总金额为120万余元,涉及60件案件160余人,最高额度达8万元,是近年来发放数额最高的一次,救助标准较往年明显提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