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同事聚会后酒驾,在等红灯时睡着被查获。近日,经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吴善毅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6年8月24日晚,吴善毅和同事在酒店吃饭时,喝了些许白酒,吃饭结束后去KTV唱歌时,他又喝了几瓶啤酒。次日凌晨聚会结束后,吴善毅开车回家。凌晨2时许,当吴善毅开车行至市区一交叉口处等红灯时,因犯困在车上睡着了,之后被交警查获。因怀疑吴善毅酒后驾驶,交警将其带到医院抽取血样。
经鉴定,吴善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9.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吴善毅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考虑到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张志勇 李婧)